老人已故,剩下妻子及8个子女(4个儿子和4个女儿),请问老人的房产怎样继承?
备注:多年前小儿子未经老人同意下结合居委会的干部将房产更改为自己姓名,而老人临死前立下关于房产继承的遗嘱(但未公证,只是有老人的亲笔签名).
请问房产继承如何处理?可以通过什么途径?
參考答案:未经公证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只是容易受到质疑,所以其效力打了折扣,如果有争议,就成了效力待定.
总之,首先得通过法律程序把现已在小儿子名下的房产确认为老人的财产.然后再确认遗嘱是否有效,最后才能谈到继承问题.如果遗嘱有效,按遗嘱继承.如果无效,按法定继承.除了母亲的那一半,遗产部分八个子女及母亲都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