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友分隔两地两年了,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分手,而他总是不想放弃!我的家人根本不同意.我也跟他说明了.这些天,他路过我市,要来看我.请问如果他来了,我该以什么身份接待他?如果带他去我市玩玩,好吗?那费用应该由谁来负责呢?(以前在一起的时候,我俩挣的一样多,不少于一半的费用常常由我负责.而今,我挣的少了,开销也大了,每个月入不够出.所以也就想的多了.)
參考答案:这个不好说啊.
毕竟你是地主,他是客啊.
我觉得结束了就没有必要再见面了,而且在你们交往的时候这个人就没有表现出他的诚意.我是很不喜欢男生花女生钱的,但是我的意思不是说男生要负责女生的消费.
你觉得呢?
反正我觉得不见面最好,你明明知道他不想分手就不要拖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