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rosexual」是由metropolis(都会)和sexual(性的)这两个字所合起来的,简单来说就是住在大都市、像女性一样喜欢流行和护肤等生活过得高尚有品味的异性恋男子,台湾多翻做「都会美型男」,也有人称为「都市生活自恋者」。这个字是在1994年由义大利作家Mark Simpson所创出来的,并在2003年夏天被Euro RSCG广告公司活用在广告上,因而又再度引起一阵旋风,2004~05年其在欧美的化妆品和服饰界兴起了一股新浪潮,也被称为「Metrosexual现象」。
「Metrosexual」的要素可以说是以下几项:
1.是男性。
2.住在大都市。
3.对流行事物敏感。
4.对於全身的保养热心。
5.喜欢女生。(非同性恋者)
6.多为高收入者。
7.多为20岁后半~30几岁的人。
8.喜好美食。
「Metrosexual」也被视为是继男性、女性、男同性恋之后的第四性,而欧美认为最典型的「Metrosexual」就是足球选手贝克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