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在成都。而我女朋友的户口在学校里。我们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怎么样办理呢?就在成都一方办理可以吗?因为我的女朋友的户口没有在成都市,虽然学校属于成都管。但是已经被学校打回原籍了。这样办理可以吗?谢谢大家。
參考答案: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你说得很不清楚。你女朋友的户口到底是在学校里面还是被打回原籍?如果是在学校里面的话,让学校给你出具证明文件或是户口的复印件,如果是被打回原籍的话直接拿上户口本去登记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