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秋季,我在一家公司从事会计工作,我的大哥在这家公司从事司机的工作.一天我大哥开车载着公司的出纳去银行提款,因一时的冲动抢劫了这笔钱,我当时在公司工作,并不知情.但我大哥随后给我打电话,说了这个事,让我马上离开公司,我因一时害怕,就离开了公司,和他一起跑到了外地.那笔钱不知道被他放到了什么地方,但最后却有 10万元被转到了我丈夫的手上 ,那时我大哥已被捕,而我很害怕,还躲在外面.现在我丈夫已因为有嫌疑而被抓,我现在想把我丈夫放在我这的那10万块钱交出来.
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算是窝藏赃款吗?我现在这样是不是有同谋的嫌疑?我怎样能够讲明白我不是大哥的同谋?
我的情况如果算是窝藏赃款的话,这10 万元有多大的责任,我会被判刑吗?会判多少年?
參考答案: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你的行为应该已经构成窝藏赃物罪,但是情节比较轻微,如主动自首,可得到从轻处罚,最好律师律师为你辩护,或申请取保候审,可保无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