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什么是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
答:纳税信用是指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被社会所普遍认可的一种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之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依法将纳税人评定为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管理的制度。
◆ 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答: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按照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等情况分指标计分,设置A、B、C、D四级。
纳税信用等级两个纳税年度评定一次,采用申报评定和审核评定相结合的办法。A级纳税信用等级实行申报评定制,B、C、D级纳税信用等级实行审核评定制。
◆ 问:A级纳税信用等级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报A级纳税信用等级:
1、开业并连续经营两个纳税年度(含)以上,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各类纳税人;
2、纳税人提出申请,且按照评定内容分指标计分,考评分在95分以上;
3、评定期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无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
4、评定期前两年无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5、评定期内无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
6、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7、能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者完整、准确核算代扣代缴税款;
8、经税务稽查、纳税评估或者税收审计,在评定期内无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