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钱都给他父母,离婚就算闹大了我也得不到他的钱,他的社会关系很好!我想问的是,我可以把钱存在别人(好朋友)帐户上吗?不想和他平分!!!!
參考答案: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和他协议不按平均分。
只要给另一方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不违反社会公德。法律是不管的。
这样可以不用走诉讼的道路,到民政局就办了。如果诉到法院,对于没有约定婚后财产收入的,婚后的收入,都是共同财产。原则平均分配,但要给付出过多义务,如照顾老人、孩子的一方适当的补偿。
婚姻法还有这样的规定,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你在做之前想好后果。当然,你如果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朋友又很铁杆的话,就当我没说过.......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