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从理论上的解释!
不要告诉我分录就是这样做的!
万事都要讲道理嘛!
以理服人!!!
參考答案:我相信我的回答会更好理解些.
利润表中,都是些形成利润和利润抵减的项目,包括"收入"、“成本”“费用”项目。
企业在销售时,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他确认的收入并不是双方成交的金额,而是不含税金额。原因正是前面几楼所说的增值税是价外税。举个例,你和你的客户交易金额是117元,那么,其实117元中,确认为收入并能计入利润表的金额只是117/1.17=100元。那剩下的17元便直接计到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中去了。所以,销售时,产生的税,没可能计到利润表中(也就是你说的“收益表”?)中去。
同样,采购时发生的“进项税”,因为不能计入原材料而转入成本,因而也进不了损益表了。他也被计入到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中去了。
交税的时候,更不用说,直接用货币资金交税就完了,更不影响利润表。
楼主,明白了吗?你再参考一下会计分录,我相信你能明白的。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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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其实很好理解.
增值税是你向客户代收的税,减去你交给供应商且你可以抵扣的税,就是你的要交的税.由于,你收到的时候 ,是代收,所以交的时候也不是你的利润抵减.
好比,你公司代收了员工工伤保险理陪所得的赔款,收的时候,就不记你公司收入,(代收的保险理赔记的是"其他应付款",而代收销售的税金记的是"应交税金"),所以付给员工时,也不记成本,收支都不记入利润表.
要这样想,增值税,不是你自己产生的,而是你的客户负担的并在开销售发票时就已经确认了的.客户给了你,你又给了一些供应商,剩下的,就别私吞了,要交给国家.
说来说去,你只要再理解一下增值税原理,你会明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