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中国,朝鲜,古巴,越南,老挝
社会主义国家,一般指实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国家。标志是共产党执政,而且往往是采用一党制。但要注意的是,有“社会主义”字样的国家不一定是社会主义国家,没有“社会主义”字样的国家不一定不是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社会主义通过西方模式和苏联模式两种。前者主要是东欧国家,后者有苏联、中国。
由于至今为止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采用一党制,且是共产党执政,因此西方又称“共产主义者的国家”(Communist state ())。从而,又有“共产主义国家”的称呼,但实际上这一称呼不是很确切,也从来没有社会主义国家说自己是“共产主义国家”。
另外,要也要区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具体关系。虽然绝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都声称以马克思主义为最高信仰,但有不少西方学者认为他们信仰的根本不是马克思主义,或者说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而是列宁主义,甚至于斯大林主义,这也是苏式社会主义这一名称的由来。实际上,这也不是毫无根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例,翻译的马克思的著作只有60多卷,且全由俄文版翻译,而公认最全的法文版有100多卷。
根据列宁个人的思想,实际上,他更倾向于建立一个多党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但不幸的是,在他完成这一目标之前就逝世了。之后,斯大林建立了一党制的国家,并成为了后来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效仿的对象。
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大多加入了社会主义阵营
1989年东欧巨变,1991年苏联解体,使得社会主义国家急剧减少,也令其余的社会主义国家产生了空前的危机。因此使得剩余社会主义国家也开始分裂,以朝鲜为代表社会主义国家继续实行过去的方针政策,以中国为代表社会主义国家开始进行改革。对于进行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西方人眼中已经不再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认为这是“共产主义失败论”的根据之一,甚至于像朝鲜这样的保守派社会主义国家也认为这些国家已经“变质”了。但鉴于对“社会主义国家”本身就很难给出一个绝对的定义,现在也很难加以评论。
二战后的民族独立浪潮中,除部分国家走上苏式社会主义的道路,还有相当数量的新独立国家也曾宣布自己是某种特殊类型的“社会主义国家”,总共约有50多个。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往往具有民族主义或宗教的色彩,如:“国大党社会主义”、“纲领党社会主义”、“复兴党社会主义”、“佛教社会主义”、“伊斯兰社会主义”、“阿拉伯社会主义”、“乌贾马(村社)社会主义”、“非洲社会主义”、“桑地诺社会主义”等。
过去的社会主义国家
捷克斯洛伐克(至1989年)
匈牙利(至1989年)
罗马尼亚(至1989年)
保加利亚(至1989年)
波兰(至1989年)
民主德国(至1990年)
阿尔巴尼亚(至1991年)
苏联(至1991年)
[编辑]现存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古巴共和国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编辑]国名带社会主义但一般不认为其属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
大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
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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