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交割书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甲乙双方于前期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乙方租赁甲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某地 ,的 两 室 一 厅 ,租期为 壹 年(自2005年8月20日至2006年8月20日),现租期已满,乙方于2006年8月19日搬出,甲乙双方于同日进行物业交割。项目 现表数 基数 未结 单价 金额 备注水 费电 费燃气费其 它合 计一、 租赁期间费用:以上费用乙方于交割当日以现金形式结算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在国家规定的缴费期间内进行交纳。交割日之后再产生的任何相关费用均与乙方无关。二、 租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情况:经甲方实地检查,租赁房屋 有 无 由于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房屋内甲方电器(两部空调“澳柯玛”、“古桥”,全自动洗衣机,电视一台,热水器等);家具(两张双人沙发床,电视柜,衣柜,书柜,方桌等)经甲方清点数量 正确 有误 , 有 无 损坏。 需 无需 赔偿,赔偿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物品 损坏程度 赔偿金额以上赔偿款项乙方已于交割当日以现金形式结算给甲方,自此之后,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出现的其它任何损坏,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亦不承担任何赔偿及其它连带责任。以上各款项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签字,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交割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
參考答案:主要条款还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