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好友前不久到城郊一“农家乐”休闲时进入果园(果园不属于休闲娱乐活动场所)被看护果园的恶犬咬伤。那只狗很利害,把他双下肢很很的咬了5口,伤口很深很大,好不容易才逃脱,逃跑时又摔了一跤,把手也摔骨折了,那畜生幸好是被一根牢固地大铁链栓住的。被咬伤半个月了,伤口尚未痊愈,我那好友现在还不能上班,生活还需要人照顾,到目前为止医疗费已经开销了3000多元,因此他打算去要求“农家乐”赔偿护理费、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看病往返交通费等等,由于我们是好朋友他与我商量,但我对此事能否索赔没有底,要支持他去要求“农家乐”赔偿,又不知道相关地法律依据,以及解决问题的切入点,想劝阻他放弃索赔,又不知道如何劝阻他。请大家帮助把一把关,告诉我们相关地法律依据,以及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农家乐”存在那些过错?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先谢谢大家了!
特别向大家说明:该“农家乐”的果园属于非休闲娱乐活动场所,有醒目的“游客止步,禁止入内,内有恶犬”的警告标志牌,咬人的那只大恶狗是用铁链栓着的,那个地方是农村,是非限制养犬区域。
參考答案:如果狗是在农家乐服务范围之内,由于游客接受正常的旅游娱乐餐饮等服务被咬伤的。农家乐就有赔偿的法定义务。如果是游客自行进入他人的私有领域被咬伤。过错就在于自己。而狗主人没有过错,那么,只能责任自负了。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