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前几天突然被带走了,后来听说是三年前他把别人弄成重伤害了,好像是被别人咬出来的,也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了,这种情况,要判几年呢~~???
參考答案: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判几年要根据犯罪情节、作案手段、是否累犯、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否共同犯罪等情况来综合考量,在没有这些条件的时候不好下结论。
3.应当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