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在02年因为失恋得了精神病,在02-03年间曾先后三次发病住院,诊断好象是“双相性情感障碍”(专业的词记不清了),出院后必须定期复诊并服用精神科药服至今,现他准备登记结婚,请问象他这种情况可以结婚吗,如果结婚能否停药,如果不能停,那么药物会影响胎儿吗,这种病会遗传吗?请大家帮忙解答,谢谢。
參考答案:各种精神病经治疗后确实症状缓解,疗效巩固较好的病人,是完全可以结婚的。如果你朋友的女方各方面都正常,又无遗传性疾病的话,那么恭喜你的朋友啦!倘若不知对方的情况,建议你的朋友不要再找患有阳性家庭史的对象,此时如果结婚双方都患有精神病,会增加精神病的遗传机率。至于你朋友服药是否对胎儿影响,那你还得去医院,因为不知道他吃的什么药,多数是有影响的,既然是男方得病可以考虑在准备怀孕期间短期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