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tier(卡地亚)并不属于FDI企业,他只是在中国建立销售网点。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FDI是指:在投资人以外的国家所经营的企业拥有持续利益的一种投资,其目的在于对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发言权。
FDI不仅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而且其直接目标就是获得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基于此,有学者认为,“FDI是指一国或地区企业通过垄断优势(主要表现为无形资产)的国际转移,获得部分或全部外国企业控制权,以实现最终目标和直接目标高度统一的长期投资行为。”
这些销售网点是cartier是直接经营的,一般奢侈品都是通过代理来做市场;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