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临终时立下遗嘱,按下属方式分配遗产,老大分得100克郎和剩下的十分之一,老二分得200克郎和剩下的十分之一,老三分得300克郎和剩下的十分之一......依次类推分给其余的孩子,最后发现全部分完后所有孩子分得的遗产相等,问遗产总数 孩子人数和每个孩子 分得的遗产各是多少?
參考答案:设遗产总数为x克朗,则有
100+(x-100)/10=200+(x-100-(x-100)/10-200)/10
计算得x=8100
则老大分得=100+(8100-100)/10=900,即每人分得900克朗,
孩子人数=8100/900=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