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篮球的起源~~!
參考答案:-- “解密”街头篮球
70年代,美国纽约黑人聚集的街区,那里的孩子仿佛有使不完的劲,到处惹是生非肆意挥霍着无来由的热情。某一天,不晓得哪个聪明的美国人喊了一声“让他们去街头打篮球吧”。从此,那些过分好动的孩子有了去处,他们逞强好斗,把篮球当道具,玩着简单而难懂的篮球游戏。
街头篮球出了个篮球痞子艾弗森。他居然还成了NBA的大红人。他的叔叔曾说,要不是街头篮球,今天艾弗森说不定已经在监狱里。
从什么时候开始,街头篮球已经出现在上海的大街小巷?玩球的男孩们大都不爱说话,问多了,队伍里有人会偶尔咕哝一句“流行就像制服一样愚蠢”。他们不承认自己在赶流行,他们更不承认自己仅仅在打篮球。据说,东方男篮的某些队员不服气,悄悄找他们单挑,结果被小个子街球手以假乱真似舞非舞的“胡乱打发”晃得丢了方向。他们说:“街头篮球不靠运球赢,依靠身体的节奏感晃得对手头晕!”
上周,我们分别在虹桥商城百盛门口、在上海体育馆旁边的篮球场,找到那群好动而又沉默的家伙。据说,他们是本市“最专业的街头篮球联盟成员”。他们都有自己的“雅名”,不喜欢告诉陌生人自己的真名。但他们却细致地告诉你,玩街头篮球,从“感觉”到“服饰的尺寸”的秘密是什么,差一点,你都是外行。他们的中文绰号叫“忽客”(源自HIP-HOOP)。
AND1一个纯粹的街头篮球品牌
1993年,芝加哥,一个运动商品展示会上。三个20几岁的美国大学生,在各类展台间打转。他们的名字是SethBerger、TomAustin和JayGilbert。他们一点也不快乐,因为他们从展会上得出一个结论:美国已经没有够酷的东西了。于是,这三个大学生决定,自己来为“真正在打篮球的人”(他们称之为ThePlayer)创造一个品牌。在回家的路上,他们在餐巾纸上写下最早的几句trashtalk(后来发展成“闲言闲语T-shirts系列”)———“AND1”就是这样开始的。
“AND1”品牌源于一句篮球术语,意思是投球进攻得分、对方犯规、加罚一球。产品包括篮球鞋、篮球服、热身服、T-shirts及其他配件,个性化的设计与咄咄逼人的语言是它的特色。“AND1”的标志是一个没有五官的ThePlayer,“他”象征无种族的篮球意象,酷劲地传达一种个人尊严。
哪里可以找到正宗的街头篮球?
“AND1”的mixtape是经典的街球视频,目前有volum1-5,notic的视频也非常经典。
互联网上流传了许多街球视频,球手可以在网上获得很多街球的资讯,目前“街球联盟”是国内比较著名的街球网站(),网站内搜集了很多街球视频,还为国内街球手提供了交流的平台。
“忽客”要素
伙伴:谁说街头篮球只讲求单打独斗?
忽客们也要讲友谊。有了伙伴,忽客们的竞争也有了方向。
场地:街头篮球是贫民窟出来的运动,一个用铁丝网圈出来的球场,一个没有网的旧篮筐,加上一只球,这就是最本质的街头篮球。万体馆球场、虹体球场是上海忽客们的乐园。
音乐:街头篮球少不了Hip-Hop音乐的助兴。节奏感强烈的Hip-Hop音乐会让神经亢奋。循着音乐的节奏运球,体会快慢的变化,感觉就像是在跳舞,棒极了!
镜子:奇怪吗?镜子可是忽客们练球的助手。在家里,对着镜子练球,自己就是自己的对手。单挑,从自己开始!
勇敢:街头篮球场上没有懦夫,这里就像是一个江湖,每一个人都想成为武林高手,所以想有立足之地就要有勇敢的心去承担,你可以击败我,但不能战胜我!
衣服:T-Shirt外套无袖背心,腰身够大———大到甚至能放下一个篮球还有富余,衣服没有最大,只有更大。要发自内心地讨厌穿衣服的老规矩。内行品牌:AND1当然是首选。其次,REEBOK、ADIDAS和NIKE也是忽客们不错的选择。要与众不同?简单,在衣服上烫上自己特有的LOGO!一张最有个性的照片或你崇拜的偶像、自己死党的照片当然也行。
裤子:牛仔七分裤或是运动裤都不重要。特点是要够“肥大”,作为忽客的裤子,越不合身越合理。宽大的牛仔裤里还可以藏着更宽大的运动短裤,一层层脱下来,不露声色。
球鞋:AND1的太极系列曾受到忽客们的追捧。现在NIKE、CONVERSE开始卷土重来。球鞋要高帮、带气垫。千万不要穿旧鞋子———那样会使你看起来不精神。
头饰:戴顶大头帽,或者裹块头巾,就OK了。固定头发,除了用头带、发箍,还有更in的办法,把头巾折成带子绑在头上,再配大头帽。要想再炫一点,挂上一根粗粗的金项链或者银项链,就能让你的脖子很抢眼。要是项链够长,再套个很大的吊坠,回头率就百分百啦!
头发:红头发已经不再稀奇,光头更是随处可见。不怕麻烦的话,留个艾弗森似的玉米排头,谁说小辫子仅仅是黑人的专利?
街头篮球的起源
文章出处: 发布时间:2006-02-04
一个用铁丝网圈出来的球场,一个球,一个旧篮筐,没有网,只有无止境的热情。旧皮球在地面跳跃,求胜的渴望向空中高飞,还有震耳欲聋的音乐,这就是街头篮球的本质!
街头篮球,作为一种街头文化,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所喜爱,成为一种街头时尚。竞争极度激烈,球技超乎想像———这就是“街头篮球”(streetball)。
街头篮球,起源于美国,比赛并不需要在正式的篮球场上进行,而是在城市广场或街边开阔地划出半个篮球场大小的平坦硬地,竖立一个篮球架,即可进行比赛。
街头篮球脱离了许多的限制,达到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因此它比正统的篮球比赛更具有观赏性和娱乐性。打街头篮球当然是为了赢,但是你不要误会,这并不是为了赢得比赛的胜利,而是赢得观众的赞同和欢呼声,使观众也一起融入到比赛中去,那才是真正的胜利,真正的街头篮球。
讲到街头篮球文化,不可不提的就是纽约曼哈顿区的West4thStreet和哈林区的
RuckerPark.在这两个地区造就了许多街头篮球的英雄与神话。山羊(EarlManigault)便是其中一个传奇,他可以轻易地在篮板顶取下25美分的硬币,还有那快速的运球与切入,令对手防不胜防,身高只有6尺2的他可以轻易地将身高有7尺2的
NBA巨星KareemAb-dul-Jabbar打败,从此山羊(EarlManigault)被人们称为是未曾打过NBA的最伟大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