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过生日,几个同学喝醉了酒,在路上撒尿,结果被几人嘲笑,于是同学过去打了他们,鼻梁骨打坏了,结果被警察带走,关了一晚,一共9人,结果公安每人罚了1500,被打的人,还来要医药费,请问每人罚了1500,对不对,应该罚多少,同学都是17,18岁的
參考答案:罚款1500元肯定多了,理由如下: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派出所对你们的处罚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处罚的数额不仅超出法律规定,且没有适用未成年人应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如果你们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向该派出所的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纠正其错误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