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美发厅上班
最近签了3年的合同
但是我想我做不到这么久
不签的话 老板就要叫马上走人
合同只是我和老板之间的私人合同那种
他在上面写的违约金是2万。。如果我现在离开 会不会一定要赔付违约金2万。。。。。
參考答案:你这是在老板胁迫之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的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只是你得拿出证据证明你是在老板的胁迫之下勉强签下的合同,否则你将因举证不能而败诉.
二万元的违约金也高了些,如果你起诉老板,也可向法院提出降低违约金.当然如果合同被撤销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