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一家贸易公司工作两年零5个月,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只因有一次和同事聊天时说了一句现在的工作学不到太多东西,同事告诉了老板,公司最近就在招新的人了,我根本没有提出要辞职,公司以前也曾这样无缘无故地逼其他员工辞职,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到了那种情况,我该主动提出辞职吗?如果要离职,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呢?万一要申请劳动仲裁,我要搜集哪些有利的证据证明我是被无理由解雇的呢?还有,我们发工资是现金,也没有工资条,要怎样证明我的工资是多少呢?谢谢了!!
參考答案:你经手的并有你签章的单据等等,反正你在这单位做这么久总是能留下印迹的吧,还可以找人给你证明。
不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单位不会给你缴纳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保等,(题外:这样对你个人是不计算工龄的,对你退休金有影响的。)如果单位傻到给你缴金,那你可以到社保拿证据。
建议可以先打12333举报,劳动监察大队会帮你来查的。那他们有麻烦了,1、非法用工,2、不缴纳二金。除了罚款,还要补缴社会保险金等等(你们老板搞得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