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四川的女孩.和孪生哥哥在常州生活.她念书,高三.她哥哥打工.父母在老家工作.
她在四月份认识了C.在上网的时候认识的.没有多久那个男生从扬州到常州去看她了.有没有多久,她把自己给了他.
后来她发现他叫很多人老婆,她惊讶的发现他是同性恋.但她太软弱了.她是一个保守的女孩.她想在高考后找份工作,和他结婚,生宝宝.
她怀孕了.没有办法她告诉了哥哥.她哥哥虽然难受,但是只能陪妹妹去医院堕胎了.
她哥哥去C家找他C的父母.却被进了公安局知道他哥哥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后,他们才放她哥哥走.有什么样的儿子就有什么样的父母.
一切都没有结果.她的事情却被同学知道了.本来外乡人的日子就难过,现在更是难.
女孩选择了结束生命.http://sherrynunu.blog.sohu.com/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
參考答案:虾米法律问题?这应当属于道德的范畴。
女孩为什么不自爱?我不觉得她有什么可怜,只觉得她可悲,更不自立!
当然,她如果愿意去公安机关告发他强奸也可以,不过她的证据就很难收集……怎么办?难道把小孩生下来吗?
已经发生过很多类似的悲剧了,为什么没有得到警示呢?是女孩太好骗还是她们太无知?
唏虚不已……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她凭什么自私的选择自杀?对自己的行为都没有能力承担应有的责任……只有可悲可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