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档案于2005年2月由所在单位存入海淀人才,本人与2005年8月离开该公司.但公司借我是"干部身份需档案存人才一年方可保留我干部身份"的理由未为我本人转出档案.
2005年10月该公司电话通知我,其已将我档案从海淀人才转出,未与我本人有任何沟通,也无新单位的调函,只让我个人尽快从公司人事部人员手里私自将档案取走.由于我知道档案是不能由个人保管的,所以一直尚未领取,本人档案至今依然在该公司.
请问:
如果我个人直接从人事手里取走档案,我将受到什么响应?我该如何办理此事?
公司在无人事权又无新单位接收函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将员工档案私自转出?转出的档案应落到哪里?
參考答案:从现在来看,放在原单位人事的手里和放在你自己手里没什么区别。而且我也是单位做人事的,我们公司也在海淀立户存档,在没有商调函的情况下,没有办法将你的档案从海淀拿出来的。你需要确认一下人事说取出来的可靠性。因为存在海淀的话如果是单位立户每个月的费用是单位支付。其实你可以在海淀个人存档每个月交钱就行。具体电话:***********海淀人才流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