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不存在作废的问题,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是可以连续计算的.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如果你是城镇户口,
你在一个厂子里工作3年,这3年里单位为你缴纳了失业保险,
3年后合同期满,如过你找到了别的工作继续工作, 那你继续缴纳失业保险,失业
保险缴费时间继续累计;
如果合同期满你没有马上找到其他的工作,你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领取大约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年缴费时间);
如过你工作了2年(缴纳了2年失业保险金)单位与你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那你也可
以领取到大约6个月失业金.
所以失业金不存在作废问题!!!
PS: 注意 自己辞职的人员是不能享受失业金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