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12月底到期,我需要提前告诉单位我不想续签么?需要缴纳赔偿么?我们单位很诡异,和我的合同不满一年,但是我试用3个月,是不是也不合法?我今年5月到岗,试用3个月,然后签合同,8月签到12月底。我不想干了,给的不是人挣得钱,仗着是人事局,不肯给我涨工资,我想不干了,如果趁着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是不是就不用赔偿?那要不要提前告诉他?
參考答案: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合同到期了,所以是合法终结不用赔偿的,你可以找领导就合同续签事宜谈一下,也告诉他们你的想法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