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式计算:
一辆汽车从甲城开往乙城,行使18千米,这时已行使路程与剩下的路程的比是1:5.当已行路程与剩下的路程的比是4:5时,这辆汽车行使了多少千米?
參考答案:总路程为
18/[1/(1+5)]=108(千米)
当已行路程与剩下的路程的比是4:5时,这辆汽车行使了
108*[4/(4+5)]=48(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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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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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总路程为
18/[1/(1+5)]=108(千米)
当已行路程与剩下的路程的比是4:5时,这辆汽车行使了
108*[4/(4+5)]=48(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