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以前问过一次的情况,由于我当时情况写的不够详细,所以始终没有满意答案,请各位帮帮忙,再关注一下:
关于劳动合同期内离职的问题
悬赏分:1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5 天 23 小时
我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就自行离职了,工作已正常交接,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在我之前公司从来未按合同要求收取过其他人的违约金,而偏偏要我缴纳违约金,否则劳动关系不与转出,而且在我提出离职的时候到交接工作之前都没有提及违约金一事,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如何才能避免缴纳这笔钱.
问题补充:由于当时公司有规定,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的,只发工资没有奖金,所以,我是在离职前2个月提出口头申请的,工作交接完之后才写了书面申请,3天后正式离职的.劳动合同上贴了一小条补充规定上提到的违约金的事,还交了养老保险和公积金,现在都无法转出,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我是属于辽宁省大连市的,有没有本地的具体法律规定?
提问者:bagin - 试用期 一级
參考答案:关于违约金这块,你还是没有解释清楚,你的意识是否是说,合同中本没有违约金条款,是你离职后公司私自加上去的?
如果是,当然这个条款无效,你辞职所造成的损失另行估算。
首先,你的辞职过程没有用法律保护自己,你的口头辞职无效,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看清楚,应当是书面形式。也就是说你是在离职前三天才提交的辞职报告。
其次,就是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了,按照我国劳动法,你的确是违约了,但违约金多少就要看我开始说的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否后加的,如果是,那么你即使要赔偿,也少的可怜,因为你基本上没有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这些损失包括,你是否接受单位培训,是否提前辞职已有人接替,单位为培养新人所需要的时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