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确切的定义啊和普通的小院有什么区别?
參考答案:独门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叫别墅。这是国土资源部最近下的新定义。
这个“高贵”的定义,让不少以为住上别墅的人,猛然发觉自己离富裕还有一段距离:搞了半天,咱们住的什么联排别墅、双拼别墅,都不算,非得要住上豪宅,呵呵,才算住别墅了。
心理落差还是小事,定义别墅最大的功效,是让“别墅叫停”这一纸封杀令,从来势汹汹到尘埃落定,终于划上了句号。
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国家已经叫停好几年了。蓦然回首,别墅的概念却突然成了谜团。连什么是别墅还没有搞清楚,禁令就落落大方宣布,未免有点逗你玩的味道。于是这两年,别墅建设反而高歌猛进,越禁越多,很多开发商唯恐现在不造以后就没得造了。如今,这个对“别墅”的最终定义,却让这些被排除在别墅之外的房子,感觉瞎起劲了一番。
现在市面上常说的别墅主要有五种:独栋别墅,联排别墅、双拼别墅、叠拼别墅和空中别墅,而按照定义,意味着除了独栋别墅外,其他品种都将躲过“别墅”的定义而不会被停止审批用地。不知道这些死里逃生的“假别墅”作何感想?是庆幸自己以后还能流芳百世?还是悲哀自己再也不是“珍稀动物”?
就连对独栋别墅的理解,其实也是不够确切的。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思路,独栋别墅也不一定是别墅,假如独栋别墅不是“两至三层楼形式”而是两至四层楼或者更高,也不能说是别墅,因为这与定义不符。这差不多就是“白马非马”的现代版。
走到今天,才突然发现别墅的定义还没有搞清楚,翻翻手头的词典上是这样解释别墅的,指“在风景区或在郊区建造的供休养的住所”。如果有谁想放别墅一马,倒不如直接引用这个解释。因为根据这个定义,天底下估计就没有别墅了。因为,建在市内的肯定不能称作别墅,建造在风景区或郊区的,只要不是“供休养”的,也不能称为别墅。
“独门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即使这样的明文规定,相信也难不倒有悟性的开发商。有谁会傻到非得建“独门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的别墅不可,他只要思维还健全,肯定会去搞联排别墅、双拼别墅、叠拼别墅和空中别墅,以躲过政策的限制。
难道给别墅一个定义那么难吗?有关别墅土地供应的禁令下过多次了,之所以效果始终不显著,根源就在这里。中国文字的歧义被演绎得淋漓尽致,同样的一幕在90平方米和70%%问题上也表现了出来。相关细则,买房人和卖房人都伸长了脖子在等,如果没有了量化的指标,这别墅的禁令,同样变成了墙上的纸老虎,成为一种摆设。
不过有一点可以庆幸的是,从今往后,谁都别再拿别墅稀缺摆酷,更别想借口封杀令给房子涨价。
古时,别墅是供游玩休养的山水美宅,现在我们常说的“别墅”,实际上涵盖了国外的两种物业类型:一种是HOUSE,一种是VILLA,如果直译过来,HOUSE应该是“房子、住宅”;而VILLA才应当是“别墅”。
别墅一词在国内房地产市场上批代不专。国内的别墅所覆盖的范围极广,它不但包括了每户独幢的独立住宅,发展商也常把双拼别墅(Semi-detached house)、叠拼别墅、联排别墅和独联体别墅甚至有些住宅都统称为别墅产品。而除了独立别墅(Detached house)和双拼别墅(Semi-detached house),其它这些产品只可以称作TOWNHOUSE,与独立别墅的概念绝然不同。
别墅首先是一种生活方式,区别于其他建筑类型的最重特征是,它是与自然景观息息相关的终极住宅形式。其次,它是住户身份品位和个性的标志,是“富人阶层”占有的领地。随着中国别墅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发展,象维也纳森林别墅这类拥有稀缺自然资源
第三个方面是别墅所在区域的自然景观带给生活的巨大改变。森林也好、湖泊也罢,蕴藏其间的是城市生活永远无法给予的生活方式。在岁月沉积中,别墅方能真正实现其“别墅人生”。
在维也纳森林公园里,可以感受到无处不在的清新空气和充满绿意的健康;森林网球场、森林篮球场、森林茶室呈现的是一种完全不同于都市的自然与清净,一份远离城市纷扰的生悠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