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前天我开车在马路上,突然一辆别克车从边上插上来撞了我的车,车门明显凹陷,事后他说也是为了让别的车才撞上来的,警察过来判定责任,对方属于全责,但现在新的规定2000元以下快速处理,不用备案,他就打电话给他的保险公司过来赔偿,保险公司定赔偿金额在1000左右,但因发现对方的行使证已过期,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他也答应自己掏钱,于是我记下了他的姓名,电话,车牌和身份证号码.第二天我在大众的特约维修部检测评估维修费用,维修人员说要2100元,我想打电话告诉他,但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连着两天都是这样
我想咨询的是,对方会不会故意抵赖费用,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如果时间拖长,他会不会不用负法律责任
谢谢!
參考答案:交警应该出具一份快速处理单.如果没有就找到处理事故的交警,他也没有办法就要上法院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