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的产生
人的视觉器官(眼睛)有感觉外界物体的形象,光和颜色的功能.人的色觉可以分辨数千种颜色.
人类一直生活在太阳光下,但过去的人不了解太阳光是什麽.直到1666年,英国科学家牛顿让一小束太阳光透过三棱镜投射到白色萤幕上,出现了一个彩虹似的色带,而且按红,橙,黄,绿,青,蓝,紫的次序排列.这个按不同波长依次排列的色带,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光谱带.有了太阳光的照射,才有被人眼看到的颜色.在黑暗中是无颜色可言的.
光,是一种能对人眼视觉神经起刺激作用的电磁辐射.电磁辐射的波长范围很广,可见光的波长范围一般是指380nm(纳米)到780nrn,称为可见光谱.小於380nm波长的称为紫外辐射,大於780nm波长的称为红外辐射.在可见光谱范围内,不同波长的辐射使人们感觉到不同颜色,一般来说,700nm为红色,580nm为黄色,510nm为绿色,470nm为蓝色,400nm为紫色.
颜色从产生的原理讲,可分为光源色和物体色两大类.
一,光源色
二,物体色
光源色:如太阳光,星光,各类灯光,荧光和磷光等,它们自身会发光.钨丝灯,油灯或烛光等的光谱以长波为主,发光色带红黄色调,被它们照明的物体会泛红,有暖洋洋的感觉;弧光灯或其他冷色光源则以短波光为主,被它们照明的物体表面会染上蓝绿色调,使人感觉清凉.
太阳光是永恒的自发光源,它照亮大地,具有最丰富的光谱成份.每天从太阳升起到落下的变化过程,不仅使人们感觉冷暖不同,而且太阳的光色也在不断地变化.太阳光习惯上被称为白光,我们已经知道它是由多光谱混合组成的复色光.
物体色:除了上面所说的光源色之外,其他的都属於物体色.物体色的特点可分为三项.
物体色之一
1.如果没有光照就没有颜色,在不同的光照条件下呈现不同的颜色.如一块白布,在日光下是白色的,在红光下它就显为红色,用蓝光照射下则是蓝色的.
物体色之二
2.当光照到一个物体上后,一部分光会被这个物体反射(或透射),而另一部分光进入物体被吸收.根据被物体表面反射(或透射)的这部分光的特性,又有了反射色和透射色之分,它决定了我们看到的物体颜色.所以物体表面的特性是决定它的颜色的重要因素,例如,眼镜镜片的颜色就改变了透过它的太阳光色.
物体色之三
3.物体表面对光的反射,往往与照射光的特点或角度有关.光束从什麽角度照射,眼睛从什麽角度观看,都会影响到所看到的颜色.
光和物体也是客观存在的,那麽人眼又如何能够看到这色彩缤纷的世界呢 原来,人眼中的瞳孔,好似照相机中的光圈,可以调节进入人眼内的光线量.又由於人眼的透镜作用,使外来物体的光线呈现在视网膜上.视网膜在眼球壁的内层,它是眼球的感光部分.是一个透明薄膜,其中有视觉感光细胞—锥体细胞和杆体细胞.在视网膜中央有一个特别密集的锥体细胞区域.它是黄色的,故称为黄斑,直径约为2~3毫米.黄斑中央有一个小凹,叫中央窝,是视觉最敏感的所在.锥体细胞能够分辨颜色和物体的细节,杆体细胞适合於弱光视觉,但不能分辨颜色和细节,它们在接受光色刺激后,将这个刺激转化为神经冲动,经过传递最后传到大脑枕叶皮层的高级视觉中枢,人就产生了物体的大小,形状和颜色觉.值得一提的是,不同的人,由於民族,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疲劳状况及职业等因素的不同,对颜色感觉会略有差别.
总之,光的存在,物体的表面特性和人眼的视觉功能,是形成颜色的必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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