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摩托车与小车相撞,我被撞伤入院抢险,交警在责任认定书上是对方负全责但对方只付了当时的医院费用,现在去要求对方给我更多应用的赔偿却给对方拒绝,到交警那里申请赔偿调解时交警却说要双方一起上交申请调解书,可对方又不愿交.我去找对方对方说要我去找交警,我找交警交警又要我叫他一起来,好心人请问我该怎么办啊?当时我在医院观察治疗了三天没住院,医生开了休息证明23天.伤好后脸上留下了伤疤.想去申请法医鉴定医生却说要三个月以后才能鉴定,想去整容自己又付不出钱,现在交警那里对方的小车也放给他了,我要求的赔偿也更难了, 到法院我又不懂怎样起诉,我现在这种情况能得到什么应用的赔偿呢?怎么办?好心人能指导我我吗?谢谢!!!
參考答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你的问题只能起诉了,调解要双方自愿,鉴定要伤后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