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初学者,财务发工资,有的人工资是超过1600元财务用两个人名分两次发给这个人。我知道这是避税。主要能避什么税。是不是只交个人所得税?对于单位方面,还牵扯到什么费用或多交税什么的?
參考答案:这种行为不是避税,是偷税行为!
涉及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个人少缴了个人所得税;二是企业虚增人员带来虚列计税工资,少缴企业所得税。
税收上对偷税有明确的鉴定。偷税主要是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均按偷税论处。具体行为可以查阅<征管法>第63条。对于偷税,除税法上规定增加偷税成本以外(偷税税款的50%至5倍处罚),达到一定数额(有的地方50万元)就会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补充:今年上半年的计税工资月标准是960元/人,下半年是1600元/人。计算过程比较繁。现就这个月的情况比较一下,就能看出少缴的税款了:
1人能在税前列支的工资为1600元;
3人能在税前列支的工资为4800元;
两者相差3200元,当月适用33%税率,就会少缴1056元企业所得税。如果按上半年的标准计算,少缴的税款还要大。
你说的实发3600元工资,在税前也只能列支1600元,余下的2000元是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情况下,企业工资列支控制不是很严的,而个人所得税可能会成为主要少缴税款处理的。建议:引起重视,不要贪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