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老看见有人出售名曰“海关查扣***,低价出售....”云云,到是买了这样的商品是不是构成犯罪啊?
參考答案:我来解答一下吧:
您看到的网上、手机或小报上的“海关查扣***,低价出售....”云云,购买是否犯罪要看其是否构成“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要合法购买,请登录中国海关网站,海关拍卖是要履行严格程序的,决不会在非正式渠道发布。
如果卖方也是转手出售,我理解购买者不违法。如果卖方在走私船上向您出售的货物是走私进口,则构成“直接购买”,属于违法。
第一,按刑法的法条,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物品的,构成走私罪。也就是说,间接收购不构成走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也有类似规定。
第二,海关拍卖。海关拍卖是海关为处罚走私分子,挽回国家损失的措施,拍卖所得全部上缴中央国库。所以说,购买海关拍卖的货物是合法的。
涉及法律条文: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或者海关决定没收、收缴的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由海关依法统一处理,所得价款和海关收缴的罚款,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走私行为论处:
(一)明知是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