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大学毕业实习过后,跳槽到一公司,做了一天,因为存在欺骗,我就辞职了。然后就和朋友做生意去了,但现在又进入某公司了,公司问我要辞职证明,我不知道,是该把当初第一个实习公司的协议解除书给它,还是把那个做了一天的公司的所谓退工单给它。按道理,第二个公司签合同是该把那个协议书解除书拿走,但它还了给我,不懂什么意思。是不是做一天的那公司,还没进入档案所以无所谓?请赐教。。。
參考答案:如果你当时进去的时候有派遣证的话就会有记录,还有就是当时你有没有签约。不过听你说的,你的档案里应该没有那家公司的记录否则没那么简单退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