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3年借5000月给罗某.有定一年还清的借条.但后来我一直找他不到.也没有起诉.现在我找到了他的妻子.得知他得妻子已和他离婚了.请问我得欠条还有用吗.我起诉的话可以把他的前妻一同告吗?
參考答案:1、借条是否注明还款日期,如果注明至约定的还款日期起两年为诉讼时效。如没有注明自你主张权利起两年内(这样最好,什么时候你主张的权利不是你说了算)。
2、如果你能证明在诉讼时效内找过借款人还款,从你找到借款人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是在借条上借款人签个姓名和要款日期)。
3、如果已诉之法院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了。
4、你借款给借款人的时候他是否离婚,如果当时他没有离婚在找不到他本人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他的妻子还款。(法律为了避免借离婚逃避债务的情况发生,只要在婚姻其间的债务,夫妻双方都有还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