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2002年帮我父亲购买了一份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我父亲于今年10月因感冒诱发了哮喘病,紧急抢救无效而去世。
结果现在保险公司以当时签订合同时没有告诉他们我父亲有哮喘病为由,要求减少赔付。
当时我母亲购买了1份半的保险,全额赔付应当是4万5千元,现在提出赔付3万元。
前几天,经过我在网络上的查询,以及询问了几个朋友之后,和保险公司进行了一次面谈。
我列出了几个理由:
1、2002年签订合同时,全部为业务员一手操办,我母亲快50岁的人了,对保险知识一无所知,在签那些病情询问的单子时候,业务员根本没有提到哮喘病的说法。
2、签订合同之后,保险公司既没搞什么核保工作;也没帮我父亲做个体检之类的全面检查。
3、当时业务员死缠烂打的劝动了我母亲为我父亲买保险,我母亲同意后,只购买了一份。业务员又极力劝说我母亲多买点,后来我母亲就又买了半份。如果我母亲真的想隐瞒什么骗保险来了,那就不是一份半了,至少也要10份对不对。
4、我父亲是在缴纳保险费5年后死亡的,假设我父亲10年后死亡,我母亲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持续缴费,当我父亲死亡时,也还是不会获得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的全额赔付。保险公司明显有失公平。而且哮喘、气管炎是呼吸道反复发作常见的疾病。假如我父亲是因为拉肚子去世了,难道说也要提前告诉保险公司,我父亲会拉肚子吗?
这次面谈之后,今天接到电话,保险公司又给我答复,可以赔付4万元。
说实话,最早接到保险公司电话的时候,他们说没告诉他们我父亲有哮喘病,只能赔付3万元的时候,真的很生气,搞得好像我们是存心来骗你保险公司的。我又问了保险公司,你凭什么赔付3万元,你是用什么方法、公式算出来3万元的。现在又说可以赔付4万元了,感觉象在买菜,讨价还价的。我的几位朋友也建议我要追回所有赔偿金,因为我对保险也不是很了解,只是这几天在网上搜寻些相关内容。
所以请大家支招,
1、现在我能不能全额要到赔付金?
2、我该怎么问保险公司要回所有赔付金?
3、如果实在不行,打官司的话有必要吗?
请大家帮忙了!!谢谢!!
參考答案:搂主在此案例中的说法其实都很有道理,但是保险公司理赔时最认的还是条款和法律,仔细分析一下,保险公司没有全额赔付的主要理由:就是说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诉他们你父亲有哮喘病对么?
那事情很简单,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就算是客户因疏忽大意没有如实告知,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等,但是时间若是过了2年,保险公司就相当于放弃了“抗辩”的权利,“禁止反言”的条款会发生作用,具体的你可以查询保险法,在此案中,你父亲的情况符合保险条款的理赔要求就可以拿到全额的保险金!
所以楼主可以先分析保险公司提出的拒绝全额赔偿的理由,然后依据保险法和合同提出反对,记住,如果光凭个人想象和理解都是没有用的,一定要依法依书面合同进行才有说服力。另,关于保险公司的“讲价”问题,因为有“通融”赔付一说,金额有变化也是正常的,但是楼主不必介意,而且说明保险公司正在让步,全额赔付的证据不是更充分么?打官司会比较麻烦,胜诉的可能性相当大,可还是建议排为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