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号下午三点左右,打篮球时,我一朋友和对方(后来被打伤者)发生正常身体接触时,对方先开骂并且推耸我朋友,然后我朋友将他打成鼻骨骨折,对方报警,我朋友被派出所拘留,后经伤情鉴定构成轻伤。对方不愿意和解,提出要走司法程序,当晚一点左右派出所将我朋友移交到分局预审科刑事拘留。现在问题有:1.对方将在12.30号做鼻骨手术,手术前不愿意谈和解的事,但是我们希望我朋友能早点出来,请问有没有办法。2.如果对方愿意和解,预审科是否可以马上撤案放人,一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赔偿?3.如果对方手术后,仍不愿意和解,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方应该怎么处理最好?
參考答案:你好,根据你的资料,我的建议如下:
1 首先对于外伤的纠纷,要经过医院和司法部门的共同鉴定,当时会拍照作为证据的,医院的手术纪录也是要归档的。
2 你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寻律师来处理,可以选择庭外和解,切记要注明一次性赔付了清,否则医学上的问题,日后会很棘手,这个是经常有的事情。
3 对方如果和解,是会辙案放人的,理赔的项目主要是手术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等,但也要看对方和他们律师的态度。
4 如果出现民事诉讼,提前找好可靠的律师,做好相关的人证物证和辩护准备最好。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一些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