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宫嫔妃的等级怎么划分
清朝在康熙以后,才典制大备,后宫号位定制严明。皇帝的正妻称皇后,居中宫,主内治。以下为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嫔六人,分居东西十二官,协助皇后主内治。嫔以下还有贵人、常在、答应三级,均无定额,随居东西各宫,勤修内职。不过,纵观清朝历史,除皇贵妃、贵妃之外,也还有其他妃号,如庄妃、瑾妃、珍妃等。制度规定尽管十分严格,但各皇帝妃嫔数目的多少出入较大。康熙、乾隆的妃嫔都大大超过规定,而同治、光绪等又远没有那么多的妃嫔。清朝宫女人数比明朝减少,按定制在三百人以下,实际上也不止此数。
清代宫廷的后妃制度是在清入关以后坐镇北京的第二位皇帝康熙皇帝玄烨确定的:
尊皇帝的祖母为太皇太后;母亲为皇太后;太皇太后、皇太后住慈宁宫,太妃、太嫔随住;
皇后坐镇中宫,主持后宫事务;
皇后下设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分住东西六宫;
嫔以下设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随皇贵妃分住东西六宫。
清后宫制度规定,皇帝大婚之前,选八位比皇帝大的宫女,供皇帝进御,即献身皇帝。八位宫女都有名分,授以宫中四个女官的职衔:司账、司寝、司仪、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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