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稷子相齐,受下吏之货金百镒,以遗其母。母曰:“子为相三年
矣,禄未尝多若此也,岂修士大夫之费哉!安所得此?”对曰:“诚受之于下。”其母曰:
“吾闻士修身洁行,不为苟得。竭情尽实,不行诈伪。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
入于家。言行若一,情貌相副。今君设官以待子,厚禄以奉子,言行则可以报君。夫为人臣
而事其君,犹为人子而事其父也。尽力竭能,忠信不欺,务在效忠,必死奉命,廉洁公正,
故遂而无患。今子反是,远忠矣。夫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不义之财,非吾有也。
不孝之子,非吾子也。子起。”田稷子惭而出,反其金,自归罪于宣王,请就诛焉。宣王闻
之,大赏其母之义,遂舍稷子之罪,复其相位,而以公金赐母。君子谓,稷母廉而有化。诗
曰:“彼君子兮,不素飧兮。”无功而食禄,不为也,况于受金乎!
颂曰:田稷之母,廉洁正直,责子受金,以为不德,忠孝之事,尽财竭力,君子受禄,
终不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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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田稷子,战国时齐国的相国。一次,他收受了下属官吏贿赂的黄金百镒(音义,古代的重量单位,二十两或二十四两为一镒),田母非常诧异,于是责问田稷子说:“你虽然为相已经三年了,但你的俸禄大概还没有这些多吧?这些金子难道是德行纯正的正人君子应该得到的吗?我怎么能收留下这些金子呢?”田稷子跪着向母亲解释说:“这些金子确实不是下属送我的。”田母严肃地训斥田稷子说:“我听说士大夫要修身洁行,不能随便收受人家的东西,一定要注意做到洁身自好、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办事公正,眼下你却不是这样,远离了做臣下的要求。像这些不是从正道上得来的财物,我不会享用的。你这样做就是不肖之子,不是我的儿子。你快起来吧!”田稷子感到非常惭愧,急忙拿着这百镒货金退了出来。他先将那些受贿的百金退还给属吏,然后背着草席去见齐宣王请罪。齐宣王明白了此事缘由,很钦佩田稷子母亲的高尚情操和义举,赠以公金,并赦免了田稷子的罪,恢复了他的相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