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能附上例子,谢谢啦
參考答案: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工资+奖金-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1600
纳税额=每月应缴税所得*该级别税率-速算扣除数
起征点:〉1600元人民币
个税采取的是超额累进税率,由于计算较为复杂,由计算研究后得出了每级别的速算扣除数,最大程度简便了计算,同时确保公平。
如:甲每月工资合计为2100,2100-1600=500,属于缴税额中“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元。则甲的应缴税额为:(2100-1600)*5%-0=25元
乙每月工资合计为2110,2110-1600=500,属于缴税额中“超过500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则乙的应缴税额为:(2110-1800)*10%-25=26元
附:工资薪金所得的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