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界毕业生,在2月份实习时,公司要求我签定江苏省的大学生就业协议,上面规定了违约处理情况和工作期限.随后又签定了我们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协议(该协议无任何规定).转正后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今年10月份我辞职,但公司扣了我违约金,请问应不应该?我该怎么追回我的工资?
參考答案:没毕业时因你还是学生,只能和你签就业协议(因为你没毕业没劳动手册),毕业了才可以和你签劳动合同.
严格按劳动法的话一毕业(时间按报到证上的为准,本科一般是7月15日)就要和你签合同(试用期也是要签合同的,劳动法规定地很清楚)
现在这个时候你已经是社会人的身份了(不是学生)了,所以单位必须与你签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的话他们已经违法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居然还敢扣你违约金(违约金是就业协议里的,而现在这份协议已经无效了),很简单到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HR PROFESSIONAL
毕业以后一切以劳动合同为准,每个个人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无需任何理由都可以辞职(不过好象国家保密单位和支援大西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