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珍贵木材的,最近有一笔生意,客户要求开增值税发票,但我公司是小垭纳税人,我请朋友帮开,他们的会计给我算出的税率如下,
我的进货成本为8000元,销售出去15000
增值税:(15000-8000)*0.17=1190
企业所得税:(15000-8000)*0.15=1050
由于收到客户的汇款后,要现金从他公司提走我的利润,他说还要交纳4个点的个人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要纳这么多税吗?我觉得是不是他在蒙我啊?请专业人士帮我算一下实际应该交的税总额及计算方法,不胜感激!
參考答案:首先要看你所说的进货成本8000元和销售收入15000元是不是全部的支付额或收入额,如果是,那么对方的计算就不对了正确的计算如下:销项税=15000/1.17*17%=2179.48元,
进项税=8000/1.17*17%=1162.39元,应缴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2179.48-1162.39=1017.09元;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为:1017.09*(7%+3%)=101.79元。至于所得税如果你朋友公司的账面上有利润,你是需要交的,计算如下:
先计算所得额=(15000-2179.48)-(8000-1162.39)=5982.91元,再计算所得税=5982.91*15%=897.44元
即:增值税1017.09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101.79元,企业所得税897.44元,共计2016.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