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常委是否一定是副科级干部,能否登记为公务员,有何文件规定。
參考答案:其实这个问题呢,本来就不是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的。编制这个东西,能不能转,给不给转,基本上都是人定的。在这个事件里面,按照惯例来说,是应该转为行政编的,可是由于没有正规文件,所以就成了某些部门进行关卡的理由了。这个事情,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时候,建议通过上级部门解决,例如这个县纪委可以把情况反映给上级纪委,上级纪委会进行协商的,只要这里面的关系协商好了,事情就好解决了。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党的机关从上到下,只要属于行政编制的,都是公务员。你们这个争执的焦点在于,虽然已经是纪委常委,但是却仍然是事业编制,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不是很常见,因为对于纪委、党委等机关,尤其是常委等,一般都是行政编制才能胜任的,事业编制的,一般是无法胜任为常委的,但是既然生为常委了,就应当转为行政编制。但是这个好像是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应当去党的条例里面找找看,看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应该是有的。
具体见公务员法第二条的规定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县纪委常委一般都是行政编制,因此按照规定是可以登记为公务员的。县纪委常委一般是正科级以上干部,具体的办法各省都有自己的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