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张某于2005年10月租住李某的店面房,并且签订三年期的租房合同,租金一千元/月。
2006年11月,张某欲将该店面房转租,房东未表示异议。
2006年12月,肖某表示愿意承租,双方约定转让费14000元。
肖某交付5000元作为定金,张某出具收条。
由于肖某要求对店面房格局做改造,遂承诺店面房拆墙装修后支付其他转让费用。
遂张、肖二人一同去找房东,在取得房东同意后,肖某对店面房进行拆墙装修。
后,肖某又提出要求与房东直接签订租赁协议。
房东表示,肖某可以承租,但他不与肖某签订租赁协议。
张某遂提出将转让费降低至12000元,肖某表示同意与张某签订转租协议,并要求房东在场。
此后,张某多次联系房东,房东都避而不见。
后,房东直接与肖某联系,提出肖某支付他8000元,他就同意转租。
肖某不同意,遂找到张某,要求赔偿损失。
请问,肖某的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张某又可不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參考答案:1、得看您租赁合同中对转租是否作出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
2、如租赁合同中约定可以转租或房东同意转租,则张某可以转租。
3、得固定房东同意转租及同意拆墙装修的证据。
证据是最重要的。要给您提供一个较好的回答,需您把情况说得更详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