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想问世人所说的耶稣和抹大拉的玛丽亚传闻中的婚姻“结成了有效的政治联盟,这样,他就有可能合法地要求继承王位”,是真的吗?怎么结解释呢?
參考答案:我们从人的角度去考虑神,往往就产生许多离奇的问题。要理解神,只能从圣经中才能理解神。当然人类也从自己罪恶的本性出发,捏造出种种的谎言,诸如达芬奇密码一类的胡编乱造。不愿信基督的人,当然宁可相信这一类胡编乱造,也从不愿意认认真真地阅读圣经,说实在,如果上帝不打开他们的灵眼,他们也看不懂圣经。对于这样的事,上帝早已表示了他的态度:启22:18-19“ 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
耶稣强调说:约翰福音18:36“ 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但是许多人总是将耶稣与这世上的事连续在一起,硬要象二千年前的悖逆的以色列人一样,将世上的王国、政治强加在耶稣身上,因此设想出许多天方夜谭的问题、故事,最终是要达到不信基督的人否定、诽谤基督的目的。
耶稣代表什么?他是上帝与人之间的中保,他代表上帝,也就是上帝。他也代表所有得救的人,并且他是第一个上帝拯救计划的受益人,所以耶稣与信徒同为后嗣。
上帝与人类立下了恩典的约,也就是遗嘱(圣经中称遗命,英语中新约旧约的约字testament就是遗嘱的意思),既是遗嘱,立遗嘱的人必须死去,遗嘱才能生效。来9:16-17 “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吗?”在这个意义上,耶稣必须死去,这个遗嘱才能生效,他代表上帝。
但是耶稣下地狱为他所拣选的人赎罪,在他下到地狱以后,必须要将他救出,加拉太书 3:16“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指定亚伯拉罕为一个受益人,他是上帝首先向他作出应许的人。但是为什么在那神圣的遗嘱中也指定基督为受益人?他就是上帝,他不需要得救,当然基督自己是无罪的。但是他来到世上做我们替罪人,结果,在十字架上他经受了上帝的忿怒,好象他被扔进承受永恒的地狱之罚。如果基督成功地为我们赎了罪,就必须将他从地狱中救出。在圣经其他地方、诗篇69章中说明了确实基督必须被救出。诗篇69章是一篇弥赛亚的诗篇,因为第9节前半句说,“因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约翰福音2:17在叙述基督赶出在殿里做生意的人时引用了这句话。后半句“并且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表明了他为我们成为有罪,我们的辱骂都落在基督身上。基督在诗篇69:13-15所说:“13 但我在悦纳的时候,向你耶和华祈祷。神啊,求你按你丰盛的慈爱,凭你拯救的诚实,应允我。14 求你搭救我出离淤泥,不叫我陷在其中。求你使我脱离那些恨我的人,使我出离深水。15 求你不容大水漫过我,不容深渊吞灭我,不容坑坎在我以上合口。”
耶稣基督作为立遗嘱的人,他必须死亡才能使遗嘱生效。但是他也是一个受益人,在他赎清我们的罪以后,他也得到拯救的应许。基督不是留在了地狱,而是复活了,并继承了新天新地
耶稣又是我们的中保。在提摩太前书2:5-6我们读到:“5 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6 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到了时候,这事必证明出来。” 加拉太书 3:20 “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 中保是为了调停对立的两人或双方。主耶稣基督是我们的中保,因为他使我们顺从于上帝。他以我们的名义为赎我们的罪而死,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所以我们可以在上帝面前称义,否则的话我们都将受到咒诅,要在地狱中度过永恒。
但是在这种情形,“上帝是一位”。中保通常只是有助于联系双方的第三方,然而基督亲自密切参与整个拯救计划之中。他立下了约,他是上帝遗嘱的立约人,他是为使遗嘱生效而死去的一方,他是遗嘱首先的受益人、得到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他代表了各方
。
在这遗嘱中列出所有被拣选要得拯救的人名字,该遗嘱甚至在创世以前、在任何人尚未行善或行恶以前已经立下。既然基督原则上是在创世以前被杀的羔羊,所以遗嘱上无论什么条款都必须执行。每一个得救的真信徒都是受惠人,但是受益人在遗嘱中不承担任何义务,遗产不是作为受益人所作事情的补偿。事实是如果遗嘱中列出受惠人的名字,那么他们就有权接受这遗产。我们所得的这份遗产,就是永生。
总之,整个拯救计划出自上帝的恩典,上帝提出了拯救计划,执行这个计划,并将完成这个计划,没有别人可以声称他有一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