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好长时间了 终于找到人了 可执行厅也不来 不知道这属不属于执行厅的义务
參考答案:一般来说,在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债务人还没有履行的话,这时你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你所要做的程序就是:
1 向法院书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书”并预交一定的执行费用,执行员在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你所预交的执行费用也不用担心,因为在法院为你强制执行后,会把你预交的执行费用退还给你,改由被执行人承担。
2 如果基层人民法院在接到你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后仍然无动于衷建议你向他的上一级人发法院反映情况,由上一级人民法院监督下一级人民法院执行。因为我国上下级法院之间是一种监督与补监督的关系。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上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函”后必须执行。
3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捃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祝君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