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一儿童节”前夕,3岁男孩毛毛放学后,跟着邻家阿姨走出校门,却不幸落入幼儿园门前的一条沟渠中,溺水身亡。孩子的父母认为,他们没有委托邻居帮忙接小孩,幼儿园却让孩子跟邻居走,应负全部责任。于是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上法庭,索赔17万。法院又将可能接孩子的邻居追加为第二被告。
參考答案:这种问题,幼儿园与邻家阿姨都要承担责任的.
这样,孩子的邻居如果是有主观的带孩子离园的话,需要付大部分责任的,除非谁来接孩子幼儿园有确定接送人名单,否则,幼儿园只付小部分责任.
我能说的就这麼多了,你还是找律师了解最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