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
一个人收养了一个孩子,孩子长大以后,因为意外没有行为能力了,那么这个被收养的人的监护人是之前收养他并抚养他长大的人呢?还是他的亲生父母(如果亲生父母也想当监护人的话)
參考答案:亲生父母不再是他的监护人。按照法律规定,亲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养父母是他的监护人。
对养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