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追了你近两年的时间,但最后你还是没有选择他做为你的男朋友,而且在一天晚上你也跟他说明白了,你已经接受别人了.觉得已经伤害了他,可是不想的,要怎么办啊现在,真的不想连朋友都没得做.难道这样做错了吗??/(因原是自己觉得他那种性格的人不适合自己)
參考答案:既然已经这么做了就不要再追悔.所谓长痛不如短痛,说明白了总比给他朦朦胧胧的希望要好得多吧.这样他也可以重新去爱别的女孩,不然的话总对你有那么一线希望.至于以后做不做得成朋友,那就不是你一个人的事了.生活中有很多东西我们控制不了,那就顺其自然吧.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