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一个兄弟四个,家里有两处房子,一处房子的户名上的是我大哥和我妈妈的名字,我大哥的名字是第一顺序;另外一处上的户名是我大哥和我弟弟的名字,也是我大歌的名字是第一位,请问将来我们的父母去世后这两处房产如何分配?谢谢!
參考答案:一般而言房产户名的先后作用不是很大,常规情况被认为是共同享有。
你们兄弟四人科平均分得的房产仅为第一套房产的一半。
因为第二套房产的户名仅为你哥哥和你弟弟,即他们俩享有此套住房,住房和你母亲、父亲无关。
第一套住房,按照共同享有的概念,你母亲拥有50%的房产权。也就是说,在你母亲去世后,你们只能够分配得你母亲的50%。
如果,你父亲死于你母亲前,房产分配与其无任何关系;如果,其死于你母亲后,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他也享有此50%房产的均等继承权。
当然,假设被继承人在生前有过拥有法律效应的遗嘱,则遗产按遗嘱分配。可对未获得遗产的家人进行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