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网站内关于房屋使用年限的帖子,了解到目前一般的居民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满70年后,如果国家没有征地计划,只要重新交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居住了。
我想了解这个所谓的“土地出让金”会怎么计算。
另外我还想了解国外关于所购房屋使用权的情况,是不是也有使用权这一说法。
參考答案:你说的土地出让金,是按照当时城市发展状况,确定土地等级(一至十级),每一级土地的出让金有上限和下限,然后再根据你所在社区的容积率、周边配套成熟度等因素,综合计算你的出让金水平,这个工作由国土局做,对你来说,他们说多少就是多少完了。
至于国外,我了解的是没有使用权这个说法的,比如英国是所有权,999年,美国是所有权,永久性。这个主要是国家是否承认土地私有,我们国家不承认土地是私有的,所以就有了使用权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