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原本就患有糖尿病,有恒定的医药费支出,一日这人被车撞了,送进医院后除了外伤要治,糖尿病因为这次事故也需要用很多药,比这个人日常为糖尿病支付的药费要多很多,如果他已向保险公司投了医疗保险,请问,保险公司对于治疗糖尿病多出的这部分医药费能不能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注:保险公司现在只答应赔偿糖尿病治疗之外的医药费)
參考答案:保险公司的说法只是在普通情况下是成立的,但是您也可以仔细参阅新修改的《保险法》,里面对这种间接引起的保险责任是有非常明确的界定的,如果对保险公司的说法是有异议的,可以寻找“保险公估公司”这种第三者机构进行咨询,他们会给您争取到应得的利益。在《保险法》和《保险公估考试法规》的这两本书里面,都有关于这方面的比较详细的案例和解释,不过,最最关键的是由于医疗保险保的糖尿病和意外险保的车祸,两者之间的关联度比较大的差距,所以,你要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会花较多的花时间准备材料证据和与保险公司的拉锯战,只要证明确实是由于车祸导致糖尿病加重了的事实,那就一定是能够获得补偿的,祝您好运!